一、报销所需材料:
普通居民医保:身份证,社保卡
低保/五保户: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低保证,银行存折
慢性病:特殊慢病证,身份证,社保卡
二、结算流程:
医生开具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出院资料→收费处结算→医保报销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
1、本地住院报销流程:办理入院登记时出示社保卡、低保证(或五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登记证),出院时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2、异地住院报销流程:患者将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交到所属乡镇或街道医保所申请报销,报销款由区医保局直接转入患者本人账户。
3、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居民90%(职工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居民80%(职工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职工85%),省内市外定点医疗机构55%,省级及省外医院45%。
4、报销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医保政策范围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其中8万元以内(含8万元)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支付,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由大病保险基金按照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给予支付。